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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須知
證明文件申請
一般診斷書
■應備證件: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病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流程:掛號櫃檯掛原看診醫師→告知診間護理人員需開立診斷書→診斷書開立後→櫃台批價收費、蓋關防 ■費用/項目代碼:項目代碼P02:每份150 元;項目代碼P021:第二份以上,每份120元(需同樣內容,同時開立) ■取得時間:申請當天
英文診斷書
■應備證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護照正本或影本/ 受託人:病人護照正本或影本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流程:掛號櫃檯輸入英文名字並掛原看診醫師→告知診間護理人員需開立英文診斷書→櫃台批價收費 ■項目代碼/ 費用:項目代碼P019:每份200元/項目代碼P26:郵資費40元;病房 項目代碼:P019+P26申請後三日內寄出 ■取得時間:當日或申請後三日內寄出
勞工保險傷病診斷書
■應備證件: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病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流程:掛號櫃檯掛原看診醫師→掛號後直接告知護理人員→診間開立→批價收費蓋關防 ■項目代碼/費用:項目代碼P02:每份150 元 ■取得時間:申請當日
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
應備證件及流程: 限地區教學以上之醫院 申請眼、耳、咀嚼吞嚥及言語機能、胸腹部臟器(機能失能)、脊柱、皮膚或上、下肢機能失能給付,其開具醫院依法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1.經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為優等以上;2.經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為合格之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或教學評鑑合格之醫院。(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之被保險人不在此限) 以上資料取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本院屬地區醫院(非教學醫院),無法開立;但可至本院開立一般診斷書及複印病歷至其他地區教學以上之醫院開立 項目代碼/費用:項目代碼 P02:每份150 元+項目代碼 B008(病歷/報告):1張5元(由診間標註需影印的頁數,再交給櫃台複印後計價) 取得時間:七個工作日
農民健康身心障礙診斷書
應備證件:身份證正本及農民健康身心障礙診斷書(本人需親自到場) 流程:掛號櫃台掛原看診醫師→掛號後直接告知診間護理人員)→批價收費540元 項目代碼/費用:項目代碼P06每份500元+項目代碼p26 郵資費40元 取得時間:申請七日內寄出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表
持診斷書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表(本人須親自到場)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1年7月11日起實施新制,需經鑑定機構之「醫療鑑定」及社會處(局)之「需求評估」二階段,始可核發身心障礙證明。
中文(住院)病歷摘要
■應備證件: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病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流程:門診:掛號櫃台掛原看診醫師→掛號後直接告知診間護理人員→批價收費 住院 :住院當日告知出院當日取件 ■項目代碼/費用:項目代碼 P071 每份600元 ■取得時間:七個工作日
病歷或檢查報告複印
■應備證件: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病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流程:掛號櫃檯:告知欲複印項目或內容→等待病歷調閱→批價、收費 門診:診間醫師確認內容→批價收費 ■項目代碼/費用:項目代碼 B008+B010 不經由門診,直接至櫃檯辦理複印 項目代碼 B008 由診間標示需影印的頁數,再交給櫃台複印後計價 B008(病歷/報告):1張5元 B010 (基本行政費):100元 ■取得時間:申請當日,若病歷頁數過多需較長行政處理時間,將另與申請人協商擇日取件
單純特殊攝影或X光片複印
■應備證件:本人:身分證正本/受託人:病人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 ■流程:放射科:開立申請單→批價、收費→放射科取片 門診:診間開立申請單→批價、收費→放射科取片 ■項目代碼/費用:項目代碼 B007(單筆光碟):每份200元 項目代碼 B002 (X光+MRI):每份400元 項目代碼 B001 (複製同一張光碟):每份100元 ■取得時間:光碟片:申請當日
重大傷病卡
1.重大傷病證明書 2.30天內開立之診斷書正本(診斷病名欄,應加填國際疾病分類碼) 3.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現場臨櫃申請者,請攜帶健保卡) 4.病歷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向健保各業務組提出申請 5.臺北業務組:(02)2348-6771~4,地址:臺北市公園路15號之1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