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假期安心用藥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提前領藥
考量慢性病病人回診需要及避免慢性病用藥中斷,對於原預定於110年春節假期期間(2/10~2/16合計7天)回診之慢性病病人,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前次(上個月)給藥天數的最後一天(藥吃完的日期)介於春節期間者,可提前自春節前10天回診,惟適逢假日,故放寬至110年1月29日(含)起可回診由醫師處方給藥或預領下個月(次)用藥。
春節期間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日期規定如下:
領藥日期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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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慢性病連續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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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31~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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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區間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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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2/01~1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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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110/01/29~110/02/10領藥 |
110/02/02~110/02/11 |
可以在110/01/29~110/02/11領藥 |
110/02/03~110/02/12 |
可以在110/01/29~110/02/12領藥 |
110/02/04~110/02/13 |
可以在110/01/29~110/02/13領藥 |
110/02/05~110/02/14 |
可以在110/01/29~110/02/14領藥 |
110/02/06~110/02/15 |
可以在110/01/29~110/02/15領藥 |
110/02/07~110/02/16 |
可以在110/01/29~110/02/16領藥 |
110/02/08~110/02/17 |
恢復正常區間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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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科